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校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我党《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纪律处分条例》
作者:郭晓勇 查看次数: 来源:党委宣传部 日期:2015-11-19
“要用准则和条例规范言行,凡是准则倡导的,就积极践行、主动去做。凡是条例禁止的,就时刻警醒、坚决不干”。11月17日下午,校党委中心组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《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纪律处分条例》,中心组全体成员参加,校党委常务副书记赵忠主持会议。
常务副校长吴普特领学了中国共产党《廉洁自律准则》和《纪律处分条例》。他指出,两部党内法规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,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。《廉洁自律准则》很精炼,很好记,也很容易理解,为党员干部树立了党性实践的“高线”,重在立德,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按照准则的要求,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,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。《纪律处分条例》围绕党纪戒尺要求,重在立规,开列了“负面清单”,对党章的规定进行了具体化,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干部不可触碰的“底线”,对纪律处分运用的规则和适应范围讲得也很清楚。他还结合自己在延安干部学院的培训学习,联系两项党内法规和学校的实际,谈了体会和感受。
校党委副书记、纪委书记任应坤表示,《廉洁自律准则》最大的特点是坚持正面导向,而《纪律处分条例》真正实现了“国法”和“党纪”分开,“纪”严于“法”,把“纪”挺在“法”前的目标和要求。作为领导干部,要强化学习和把握,密切联系自身实际,深刻理解条例的现实必要性。要以身作则,以准则和条例为定准为其他党员和干部树立标杆。要严格要求身边工作人员和子女,不给自己犯错误留下机会和空隙。
大家一致认为,两项党内法规的修订,细化、实化了党章的有关规定,凸显了中央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鲜明态度,适应了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形势,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成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