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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“五一”、“端午”期间纠正“四风”工作的通知
作者: 查看次数: 来源: 日期:2016-04-29
各单位:
“五一”、“端午”将至,根据中央纪委、教育部纪检组、省高教纪工委有关要求,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,坚决纠治“四风”,防止“四风”问题反弹回潮,持之以恒加强作风建设,现就“双节”期间监督执纪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落实主体责任,坚持守土有责。
各单位要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,党政主要负责人要主动担负起“第一责任人”的责任,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,切实加强对干部职工的思想教育、警示教育,强化纪律约束和监督管理。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率先垂范,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要求。
二、严明纪律规矩,做到令行禁止。
广大干部职工要认真贯彻党章和党纪党规,树立道德“高线”,守住纪律“底线”,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。严禁违规收受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;严禁违规组织、参加公款支付的宴请、高消费娱乐、健身活动;严禁违规发放津贴补贴、奖金等;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;严禁接受公款宴请或旅游、娱乐等活动安排;严禁出入私人会所;严禁奢侈浪费和其他违纪违规行为。
三、加强监督检查,强化执纪监督。
节假日期间,省高教纪工委等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开展明察暗访。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也将组织开展专项检查和明察暗访。对顶风违反违纪违规问题动辄则咎、从严查处,严格“一案双查”,既严肃追究当事人责任,又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。
学校纪委监察处举报电话:029-87082862
举报邮箱:jjw@nwsuaf.edu.cn
中共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6年4月29日